大学志之头等大事
回想起当年就读于H大学,吃饭也成了一件让人费神的事情。虽然每个星期至少有九成九的饮食是在食堂里应付的,光想着每一顿饭吃什么就足以让我们损耗不少的脑细胞了。同学阿盛说:“那要是因为想着吃啥而损耗脑细胞的话,那满大街为吃饭问题奔波的朋友们岂非要成了一个个傻子了?”我说:“这倒是没什么关系,顶多偶尔给自己打打牙祭,吃一顿好的足矣补全脑袋里的亏空了。”
咱们学校的早餐是有点特别的东西,每天供应的稀饭、酱菜丝毫不比自家做的差,各色咸菜一大盘一大盘地放在柜台上供我们选择,可以说半个月吃下来都不会带重复的。四毛钱买上一碗,如果要添一种酱菜另付两毛钱,再加上两个花卷或者馒头,大可以打发一顿简单的早餐。只是这样多少有点亏待肚子,不到十点肚子就开始咕噜咕噜了。如果想吃点有特色的早点,三食堂的干菜蛋饼鲜美可口、教工食堂的油炸类面点回味无穷,都是不错的。不光扛饿,也满足了自己的口腹之欲。有时候贪吃的书生就宁愿多跑出二里地去这两家食堂填饱肚子,便因此而得了个“食神”的称号。
午饭似乎总是在“打法”中度过的,买两样简单的菜肴,一荤一素,不光营养均衡,还很便宜。记得过去书生在三食堂的某一个柜台经常有叉烧肉卖,我就是那个柜台的常客。红肠加毛豆炒萝卜干下饭最好,要上一份青菜,书生就可以吃一顿不错的素斋了。四到五块钱的消费在当时也算是笔很低的费用了,这大约就是大学食堂留给很多人唯一的映像了。而书生不光记得这些饭菜的廉价,也记得某些极具代表性的特色菜。
到了晚上,咱们几个完成一整天学业的读书人挤成一堆堆的,三三两两地跑到食堂去拼菜吃。经常是我点一份咕唠肉,你点一份香炸鸡块,他点一份蔬菜,最后一个点四份米饭,大家凑在一起吃顿好的。如果觉得校园食堂的饭菜吃起来没味道,大可出得校门去吃一点平时吃不到的好东西,很解馋,同时让虚弱的身体得到那份难能可贵的滋养。老友冕冕说,如果没有校外小饭店的话,我们读书人的餐桌上只怕要单调得多了。
很久了,书生似乎告别食堂已久。随着口袋里那张校园卡注销了以后,我在学校里消费饭菜的权利也被剥夺了,那一段时光仿佛成了我们记忆深处的一段美好。不过,习惯了学校饭菜的书生仿佛在自己的生活习惯上发生了不少的改变,现如今和同事们一起用餐,往往能凭更少的菜下更多的饭,咱们同事都笑称:“以后谁要嫁给书生一定很省钱,至少他对饮食从来不挑剔。”书生同样开玩笑地说:“我这也不是优点,只不过‘生存能力’比普通人强一些而已。”或许我就是这样一种吃遍天下都能习惯的人吧?